校内各部门:
根据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2018年春季高等学校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川教资〔2018〕02要求,结合我校的工作安排,现就2018年秋季高等学校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工作时间安排:
我校在职人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由本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上自行报名并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报学校组织人事部完成初审,初审合格人员的资料(含附件材料)由组织人事部统一报教育厅审查。
(三)组织人事部收取个人材料、完成材料初审时间:10月16日前,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送的纸质材料内容:
1.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
2.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3.学历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4.《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四川省高校教师教育科学理论自学考试合格证》复印件。
高等学校拟聘副教授(含副研究员)及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教育学专业的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免提供《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但应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学位证书复印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6.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或者证明材料;
7.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
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但应提交在校期间所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和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
8. 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证书使用);
9.公办学校在编人员提交学校人事处签署的岗位聘用合同复印件,其他在岗人员提交学校人事部门签署的长期聘用合同复印件,提交申请人所在学校购买近半年的社会保险清单复印件;
10.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一式一份);
三、以上材料请在规定时间交组织人事部邓明同志处,拟申请人员请加入“教师资格申请群”(QQ:430029322)。
特此通知。
附件:/所需各种表格.rar
组织人事部
2018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