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全面实施教师制度的工作安排和《关于我省开展2011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川教资〔2011〕2号)文件要求,现就我校2011年秋季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我校2011年秋季使用“网上报名”程序。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在网上报名后自行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签名,报组织人事部初审,初审合格人员的资料(含附件材料)由组织人事部统一报教育厅审查。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网上报名时间:9月20日——10月20日;申请人网上报名登录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受理材料时间:9月20日——10月20,过期不再受理。
二、报送的纸质材料内容:
1、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
2、身份证影印件(一式一份);
3、学历证书影印件(一式一份);
4、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一式一份);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影印件(一式一份);
6、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或者证明材料(一式一份);
7、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
8、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证书使用);
9、《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者《四川省高校教师教育科学理论自学考试合格证》影印件(一式一份)。
10、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但应提交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复印件(一式一份);
11、高等学校拟聘副教授(含副研究员)及以上教师职务、具有教育学专业的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免提供《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者《四川省高校教师教育科学理论自学考试合格证》,但应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学位证书复印件。
组织人事部
2011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