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秋季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2-09-12 点击数:

校内各部门:

根据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现就我校2012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

全省所有高校2012年秋季使用“网上报名”程序。高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在网上报名后自行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签名,报学校人事处完成初审,初审合格人员的资料(含附件材料)由学校人事处统一报教育厅审查。

1、时间安排:

(1)发布报名认定信息时间:9月20日之前, 申请人网上报名登录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2)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网上报名时间:

9月20日——9月30日;

(3)收取个人材料、学校人事处完成材料初审时间:10月15日前;

(4)需要参加省上统一组织教育教学基本能力测试的学校,上报名单截止时间:10月10日;

(5)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受理材料时间:9月25日——10月25日,过期不再受理。

2、报送的纸质材料内容

(1)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

(2)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3)学历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4)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一式一份);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6)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或者证明材料(一式一份);

(7)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

(8)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证书使用);

(9)《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者《四川省高校教师教育科学理论自学考试合格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10)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但应提交本科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复印件(一式一份);

(11)高等学校拟聘副教授(含副研究员)及以上教师职务、具有教育学专业的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免提供《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者《四川省高校教师教育科学理论自学考试合格证》,但应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学位证书复印件。

二、要求:

(1)严格按照2012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的工作安排进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网上报名”结束后不再办理报名事宜(以前网报过没有通过的人员,本次应重新报名);

(2)我校人事处不受理本校在编在职以外教师的申请;

(3)申请人提交的所有原件复印件由初审人签字,人事处盖章;

(4)思想品德鉴定表由学校人事处盖章;

(5)教师资格证书要求统一使用计算机打印。

附件:1.教师资格证体检表

2.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

3.思想品德签定表

4.四川省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

5.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面试测评标准

组织人事部

二○一二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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