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根据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现就我校2013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
全省所有高校2013年秋季使用“网上报名”程序。高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在网上报名后自行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签名,报学校人事处完成初审,初审合格人员的资料(含附件材料)由学校人事处统一报教育厅审查。
1、时间安排:
(1)发布报名认定信息时间:9月20日之前, 申请人网上报名登录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2)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网上报名时间:
9月20日——9月25日;
(3)收取个人材料、学校人事处完成材料初审时间:10月15日前;
(4)需要参加省上统一组织教育教学基本能力测试的学校,上报名单截止时间:10月10日;
(5)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受理材料时间:9月25日——10月25日,过期不再受理。
2、报送的纸质材料内容:
(1)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16K纸,双面打印);
(2)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3)学历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4)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一式一份);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6)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或者证明材料(一式一份);
(7)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
(8)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证书使用);
(9)《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者《四川省高校教师教育科学理论自学考试合格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10)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但应提交本科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复印件(一式一份);
(11)高等学校拟聘副教授(含副研究员)及以上教师职务、具有教育学专业的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免提供《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者《四川省高校教师教育科学理论自学考试合格证》,但应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学位证书复印件。
二、要求:
(1)严格按照2013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的工作安排进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网上报名”结束后不再办理报名事宜(以前网报过没有通过的人员,本次应重新报名);
(2)我校人事处不受理本校在编在职以外教师的申请;
(3)申请人提交的所有原件复印件由初审人签字,人事处盖章;
(4)思想品德鉴定表由学校人事处盖章;
(5)教师资格证书要求统一使用计算机打印。
附件:1.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
2.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
3.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4.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组织人事部
二○一三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