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阿坝师范学院委员会党校关于举办第一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党总支、机关党支部:
为教育引导党员发展对象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大力弘扬新时代爱国主义精神,切实做好发展对象教育培训工作,现决定举办党校第一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具体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期培训班由党委组织部·党校具体负责,学校党委书记任党校校长,党委组织部部长任常务副校长,全体校领导、纪委办公室、宣传统战部、组织部部门负责人、二级学院党总支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党校校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组织部,办公室主任由组织科科长兼任。
各培训小组的组长由各学院党总支书记(主持工作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由1名党员教师担任,负责本培训小组的具体工作。
二、培训对象
经过一年以上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已取得地市级及以上党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党校颁发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结业证书,由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党委组织部审查备案后被列为发展对象的人员。
三、培训形式
本次培训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网络授课
本次培训依托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大学生网络党校(www.uucps.edu.cn)平台进行网络授课,参训学员在此平台上进行实名注册,登录后使用统一发放的学习卡参与学习。培训期间参训学员还可以下载大学生网络党校的移动客户端(学习公社APP)随时登录学习。
培训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2021年10月30日,学员须完成平台规定的学习任务,通过在线考试合格,取得学时证明方可结业。
(二)主题实践活动
培训期间,各培训小组围绕学习内容,结合实际组织1次主题实践活动。
(三)专题讲座
结合学校实际,邀请我校思想政治理论专家授课,集中组织2场专题讲座。
四、培训内容
(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二)习近平总书记在“七一”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
(三)党史教育
(四)党章党纪党规教育
(五)理想信念教育
(六)榜样示范教育
五、其他要求
(一)本次参训学员为2021年9月各党支部向党委组织部备案的发展对象,详细名单见附件。
(二)参训学员在培训期间须严格遵守培训纪律,做到认真听课、做好笔记;撰写一篇培训心得体会;积极参加主题实践活动。
(三)各党支部须加强对参训学员的学习督促和管理,未能取得学时证明的学员,其所在党支部须对原因作出说明,且发展对象本人不得在本学期被接纳为预备党员。
(四)培训结束后,各培训小组将主题实践活动开展情况以简报形式报送至党委组织部。
特此通知。
附件:发展对象培训学员名单
中共阿坝师院委员会党校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