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设置条件
(一)各系(部)可设置办公室主任1名,学生人数在500以上的系(部)可设置专职办公室主任,,学生人数少于500人的系(部),设兼职办公室主任。
(二)各系(部)可以根据专业建设及教学工作需要设置教研室,对于招生人数和专任教师数量相对较少的专业,如果该专业符合学校未来学科、专业发展目标,可以设立教研室,否则应合并到相近的教研室。凡是经过学校审批同意设立的教研室,可设主任1名。
(三)计算机科学系、电子信息工程系、化学化工与生命科学系可设置1名实验实训室主任;体育系参照实验与实训室设置条件,可设置1名场馆中心主任,负责体育场馆及场地的管理工作;凡是实验室或实训室数量不超过4个的系(部),原则上不设专职实验与实训室主任。若确因实验与实训教学任务繁重、管理工作量大的系(部)须向组织人事部提出书面申请,组织人事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核实情况后报请学校领导审批,根据领导审批意见再按相关程序设置;不设置实验实训室主任的系(部),可将实验与实训室划归教研室管理,由教研室主任协助系(部)领导负责实验与实训教学和日常管理工作。
(四)岗位设置审批。各系(部)应根据专业建设、教
学工作实际情况研究确定教研室和实验实训室设置方案提交组织人事部,组织人事部汇同相关职能部门对系(部)方案审核后报提交学校党委审批后执行。
二、岗位工作职责
(一)系(部)办公室主任工作职责
在系(部)党政领导下处理好办公室的各项日常工作,认真履行为本部门各项职责。
协助系(部)领导做好与学校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与协调。
负责学校职能部门来文的领取、接收、登记、传阅、整理归档工作。
协助系(部)领导做好对本部门各类人员的考核、考勤工作。
协助系(部)领导制定本部门各类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以及各类公文。
组织安排本系(部)工作例会及其它专门会议,做好会议的记录、整理、存档工作。
根据学校领导指示精神和具体安排,协助系(部)领导作好值班工作。
按照学校工作部署,督办、检查、落实系(部)工作计划的完成。
协助系(部)领导做好教学管理常规工作、试卷、实验报告、论文等档案管理工作。
负责系(部)印章管理与使用,并按照规定做好登记管理工作。
完成学校和系(部)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教研室主任工作职责
教研室是学校最基层的教学组织和科研单位。教研室的基本任务是执行专业的教学计划,按时完成学校和所属系(部)所规定的教学、科研任务。教研室主任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根据学校和系(部)工作计划,结合实际情况,制订详细的教研室工作计划(包括理论教学、实践教学、科研和业务进修等)、教研活动计划,提出组织实施计划的方案,学期末在系(部)工作会议上总结汇报。
根据专业的培养目标和课程设置的基本要求,按照学校以及系(部)教学管理的规定,协助系(部)主任落实教师教学任务;组织本教研室教师讨论和编写教学大纲;选择适合本系(部)学生使用的教材,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出详细的教学进度计划。
根据学校定位及发展规划,结合社会对人才的需要,协助系(部)主任完成专业建设任务。
掌握教研室所属人员的工作情况,配合系(部)主任制定和落实教师培养计划,包括学术方向、专业发展方向、培养任务、培养时间、培养标准和要求,定期检查落实提高教师业务水平所采取的措施落实情况。检查教研室人员的工作量,做好教学评估和鉴定工作。
及时掌握教学动态和教学情况,建立听课制度。教研室主任除配合系(部)主任进行教学检查和评估外,还应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听课,认真填写《听课记录表》,每学期听本教研室教师讲课不得少于每人1次,课后认真反馈意见,相互讨论、相促进。
教学研究是教学质量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教研室应定期开展教研活动,做到活动有计划,有记录,并做好归档工作。教研活动应丰富多彩,形式多样。教研活动至少应包括观摩教学、教学交流与研讨、专业建设、教学方法改革等。
负责统计、分析、评价教学实践(实训、见习、实习、实验)各个环节,并按照规范要求完成本教研室教学业务档案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抓好课程建设,确保所开课程在预期内达到合格标准。
协助系(部)主任作好课程考试工作。对试题、参考答案、评卷提出要求并进行审核。
协助系(部)党总支书记做好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
11、完成学校和系(部)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实验与实训室主任工作职责
1、协助系(部)领导负责完成本系(部)或教务处下达的实验实训教学任务,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实验与实训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2、协助系(部)领导提出本系(部)的实验实训室规划和建设工作,参与教学仪器设备配置论证、验收并规范建立实验实训室财产账目,做到科学管理,不断提高教学仪器设备的利用率。
3、负责实验实训室的教学仪器设备的财产管理,做好日常使用登记工作,做到财产账目清楚。
4、协助系(部)领导加强实验实训室的队伍建设,努力建立一支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一体化、结构合理、敬业奉献的实践教学教师队伍。
5、协助系(部)领导和教研室主任制定本系(部)实践教学工作计划,根据专业培养方案要求,检查实验实训教学大纲和实训项目及实训任务指导书的执行情况,严格教学过程管理,做好文档归档工作。
6、负责本系(部)实验实训室的科学管理,强化维护,保障使用,提高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完好率,合理使用实验实训室日常维持经费。
7、根据学校职能部门要求及时上报实验实训室的各种教学数据和仪器设备信息。
8、严格执行实验实训室防火与防盗等安全制度,负责落实实验实训室的清洁卫生制度。
9、完成学校和系(部)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任职条件及任期
(一)办公室主任:
1.思想品德好、政治纪律强,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和政策水平,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服务意识强,工作思路清晰,思想解放,勇于开拓进取。
2.年龄在35岁及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熟悉系(部)的教学管理工作
(二)教研室主任:
1、高教学水平高、科研能力强,熟悉教学规律及相关专业学科发展动态。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亲和力。
2、年龄在50岁及以下,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并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至少从事本学科骨干课程教学工作3年及以上。
(三)实验与实训室主任
1、高教学水平高,动手能力强,具有奉献精神和为教学科研服务的精神,熟悉教学规律,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协调能力。
2、年龄在45岁及以下,原则上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并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至少从事实践教学或实验与实训课程教学工作3年及以上。
(四)办公室主任任期为三年,考核合格且系(部)领导推荐,履行组织程序后可连任。教研室主任、实验实训室主任任期为三年,经考核合格可连任。以上职务任期原则上不超过2届。
四、选拔办法
(一)各系(部)办公室主任在全校范围内产生,教研室主任、实验实训室主任在本系(部)范围内产生。
(二)选拔方式:采取本人自荐、部门领导推荐的方式。填写《阿坝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系(部)办公室主任自(推)荐表》或《阿坝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研室主任自(推)荐表》或《阿坝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实验实训室主任自(推)荐表》
(三)选拔程序
1、依据选拔条件,考评领导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合格人选交组织人事部审核后报学校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
由组织人事部、纪委组织召开系(部)职工大会进行民主测评。
3、由考评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人选后报学校党委审批。
4、考评领导小组由组织人事部、纪委及系(部)领导组成。